问题 | 浅谈交通事故处理 |
释义 | 对事故事实以及成因有争议或是对之无争议但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因无牌照、无检验合格或保险标志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运载危险物品车辆导致的交通事故。与公共设施、建筑物等设施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没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事故。对事故后当事人无法移动自身车辆的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私了还是报警 1、仅限于财产损失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2、仅限于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自愿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交通事故。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后(不必保护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虽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3、仅限于没有公共危险的交通事故。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4、仅限于无公共财产、他人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5、仅限于合格驾驶条件的交通事故。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6、仅限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二、交通事故不能私了有哪些情形,发生交通事故时,对于私了法律有什么规定? 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虽然允许并鼓励当事人对事故进行“私了”,但是,正如事事都有一个界限和范围一样,交通事故并非都可以“私了”,这也是相关法律法规中所明确规定的。如《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和《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第七条就规定了七种情形的事故,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这七种情形是: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7)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前三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是因为这几项行为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尤其是(2)、(3)项所列行为对交通安全的潜在危害极大,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如果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实际上就是放纵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 上述第(4)、(5)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这是由相关法律对“私了”适用范围所决定的。第(6)、(7)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主要是因为包括许多单方事故在内,车辆碰撞的固定物一般是交通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往往造成了国家、集体财产的损失。为了保证国家、集体财产在受到侵害后能得到及时有效赔偿,《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对此类事故不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三、交通肇事之后是否将车停到停车场吗 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应该第一时间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警处理,而不是将车停到停车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