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国前老工人医保报销比例?为贯彻落实《关于提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含老兵)和在乡复员军人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国人社发[2014]10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含老兵)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其个人医疗费负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含老兵)。二、待遇调整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调整为:三级医院90%;二级医院93%;一级医院95%;社区医疗机构97%。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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