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立法滞后且法条过于原则2、执法条件落后,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3、现行司法体制存在的局限性4、法律监督机制运行不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工作,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等法律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四条 司法解释工作应当依法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认为司法解释违反法律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研究制定司法解释过程中,对于法律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