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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公积金转移需要哪些资料
释义
    办理公积金转移需要的资料如下:
    1、提供由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原件,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等。其中,属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转出中心的,转出单位需在《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上,按借款协议书核定转移金额并加盖公章;
    2、职工本人办理的,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
    3、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转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转移办理流程:
    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等等。
    综上所述,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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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3:2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