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共同债券能否不管不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共同债券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或共同偿还的债券。在离婚后,共同债券的清偿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一方拒绝承担,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追偿。因此,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券不能不管不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三十七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债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婚姻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协议或者财产状况,判决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合同当事人有违约行为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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