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遗需要的条件如下: 1、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大影响; 3、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特殊的见证; 4、可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 5、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 6、与具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条 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 申遗的流程是什么 1、要申报的主体单位提出申报申请; 2、所在的区文化行政部门和区非遗专家的评审; 3、通过后的提交到本区的人民政府审批; 4、审批通过后公布为本区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5、文化行政部门通过公布的区级名录提出推荐; 6、报送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申报申请; 7、在市文化行政部门和市非遗专家的评审; 8、通过后的提交到市人民政府审批; 9、审批通过后公布为市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0、属市直属单位的可以直接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