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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办了迁出,未办落户,可以取消迁移吗
释义
    法律分析:户口迁移可以撤销,撤销的程序如下:
    1、到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然后申请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向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重新入户,恢复原户籍。申请恢复原户籍所需材料:
    (1)恢复原户籍申请书;
    (2)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
    (3)原户口迁移证;
    (4)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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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