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经过公安机关备案过的私人印章具有法律效力,但有限,或者虽然没有备案,但签章人认可其签章的,对其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个人名章,只有公民本人以本人的名章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且公民本人在相关法律文书上加盖名章的时候,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 可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加盖名章的行为系公民真实意思的表示,此种情形下 加盖名章的行为系依法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