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凡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都是民事法律事实”这句话对吗?? |
释义 | “凡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都是民事法律事实”这句话对吗??凡是能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之为法律事实。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最根本的条件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具有客观性,它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引起同一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例如超市售出没有标志保质期的食品,导致了消费者人身损害,这两个法律事实,引起至少两种法律关系的产生或者变更。一是超市与消费者间的人身损害赔偿;二是厂家与消费者间的损害赔偿。当然,消费者只能在超市或厂家选其一家,维护其合法权益。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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