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买房办房产证一个人没有到场怎么办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1、夫妻双方可以都到场,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办理房产证是需要本人去的,提供的材料需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3、房产证办理所需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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