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四种夫妻感情破裂情况 |
释义 | 十四种夫妻感情破裂情况如下: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 9.一方重婚。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一、民法典中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官在判决离婚的时候,一般会考虑一下因素: 1、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对于夫妻一方患病,对方要求离婚的情况,有细分了三种情况: (1)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的,一般是指患麻风病尚未治愈的、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风、甲肝、开放性肺结核、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等严重的传染病、精神病。 (2)性无能且无法治愈。这类疾病包括先天性性无能、后发性性无能。不管属于何种原因,只要是无法治愈,且无法完成性行为,对方要求离婚,都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3)一方隐瞒精神病史,经治不愈。这种情况,不要求难以治愈,只需要经过治疗没有治愈即可,或者久治不愈,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2、非当事人本人自愿结婚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这一条主要是针对男方或女方在结婚时并不是自愿结婚的,这种情况来说的,在这一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下又可以分出3种不同的情况。 (1)包办、买卖婚姻,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然生活多年但婚后确实没有建立夫妻感情。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确实难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3、确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2)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在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中,此条是针对夫妻关系的本质而言的,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如果出现以上两种情况,那么婚姻再继续下去,也许就是一种对彼此的束缚,因此法院一般判离。 二、法律规定了患有特殊几种疾病法院不判离婚吗 法律没有规定患什么病不判决离婚。如果患病导致感情破裂的,可以离婚。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因疾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包括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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