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川市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银川市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第二十六条不具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应当先与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签订协议,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在治理活动开始之前,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治理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申请,并附具下列文件: (一)被治理土地权属的合法证明文件和治理协议; (二)符合防沙治沙规划的治理方案; (三)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 二、银川市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受理应交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营利性治沙应提交以下材料:(一)营利性治沙治理申请表;(二)被治理土地权属的合法证明文件和治理协议;(三)符合防沙治沙规划的治理方案;(四)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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