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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登记证明怎么办理
释义
    生育登记证明,也就是大家口中所说的准生证,这个证明是要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的。具体如下:
    生育登记证明办理程序:
    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等;
    把准备好的证件带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填写计划生育的审核表;
    填写好计划生育审核表经村、居委会盖章之后,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加盖公章;
    4、申请人就证件材料和计划生育审核表到当地的计生办服务室开取生育证明。
    一、生育证明办理条件:
    1、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申报),
    2、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
    3、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
    二、生育证明办理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村民或者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
    3、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4、已经生育的应当提交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证明;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提交处理执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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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7: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