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丰润供暖日期 |
释义 | 于11月4日起开始启动今冬供暖工作 唐山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路北区、路南区、高新区、丰润区、开平区)于11月4日起开始启动今冬供暖工作,11月6日起逐步升温。 我国法定的取暖期为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根据实际情况取暖期会提前或者是延长取暖期。 供热部门提到,供热升温是一个渐进过程,供热初期整个供热系统处于调整阶段,个别区域可能出现不均衡、不稳定的情况,不要急于去放水,过量失水会破坏管网整体平衡,影响供热安全。有关问题广大居民可及时向所属热力站、唐山热力公众号咨询或报修。 法律依据 《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供热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规定的采暖期向热用户供热; (二)根据供用热合同、管理范围及时处理热用户报修; (三)工作人员检查供、用热情况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 (四)因重大设备事故不能正常供热时,及时启动应急抢险救援预案,迅速组织抢修,同时报告供热行政部门,并通知热用户; (五)建立供热设施档案; (六)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三十三条 本市居民生活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第五条,第一项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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