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索赔人提出合理的保险理赔请求后,保险公司如果拒绝了理赔,索赔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继续索赔。理赔拒绝后,索赔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继续索赔:1)调解;2)仲裁;3)起诉。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七十条规定:“保险人应当自收到保险金请求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答复。保险人因调查保险事故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延长期限的理由,并在延长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申请仲裁或者诉讼的,应当将有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受理:(一)有诉讼请求;(二)有诉讼代理人,并提交诉讼请求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交诉讼请求;(三)有利害关系。”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如果在合理范围内提出保险理赔请求,但被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那么索赔人仍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起诉等途径继续索赔追求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