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迁移证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户口迁移证办理需要如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准迁证、迁出证等。且前述的准迁证一般由当事人申请迁入的户籍登记机关办理,迁出证由当事人户籍地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什么材料 1、结婚迁移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结婚证,房产证。 2、购房、自建房迁移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的书面报告,住房证明。 3、在校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4、在校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5、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的,需要提供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 6、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的,需要提供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户口迁移办理程序有哪些 1、申请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批准入户的,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人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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