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广州市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如果是所内迁移户口,只需凭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当事人办理的是婚迁,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时候,还需提供本人结婚证及计划生育证明的复印件,如果办理的是建房、购房迁移,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2、如果是所间迁移户口,申请人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到入户地的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之后,便可以到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3、如果是跨区迁移,申请人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到入户地的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并按要求将入户申请表填写完整,用过派出所的审核后,申请人会收到一份准予迁入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