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浙江省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如下: 1、按伤残程度和实际情况确定医疗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具体数额;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3、如果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赔偿一般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大于2cm_; 3、全身瘢痕面积小于5%,但大于等于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等等。 综上所述,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 【法律依据】: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标准计发: 五级伤残为三十个月,六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七级伤残为十个月,八级伤残为七个月,九级伤残为四个月,十级伤残为两个月。但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每增加一周岁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