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947年7月至9月,在刘少奇主持下,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召开全国土地会议。 会议分为两个阶段: 1、从7月17日至8月下旬,主要是由各解放区代表汇报土地改革的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存在的问题; 2、从8月底到9月13日,主要是讨论土地改革的政策,制订大纲,并研究了结合土改进行整党的问题。 土地改革不彻底主要有三个原因: 1、指导土地改革的政策不彻底。《五四指示》实现了从减租、减息政策到“耕者有其田”的转变,但是,这个指示是适合当时过渡时期特点的带过渡性的政策。党与群众的思想准备成熟了,形势成熟了,应当适时地提出彻底平分土地的政策; 2、党内不纯。这是土地改革不彻底的基本原因。党内不纯的情况不改变,就不可能彻底完成土地改革的任务; 3、官僚主义。主要有两种官僚主义,一种是“雷厉风行”强迫命令的官僚主义,另一种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官僚主义。最严重、妨碍群众最大的,就是那种“雷厉风行”强迫命令的官僚主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