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偷电行为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偷电处罚标准内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二条盗窃电力设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扩展资料案例:偷电,判13年!9月15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有罪认定并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丁某不服,提出上诉。6月,安徽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犯罪嫌疑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生产过程中窃取电能,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国家电网采取打击窃电及违约用电专项行动国家电网启动打击窃电及违约用电专项行动,落实公司降损增效工作要求,围绕精益管理主线,持续强化降损反窃治理,提升效率效益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大“反窃查违”工作力度,依法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保障公司合法经营权益,确保公司经营成果颗粒归仓。此次专项行动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将持续到11月中旬结束。当前至10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公司要求各单位对前期确定的重点排查对象清单,逐个进行现场排查,做到检查范围不遗漏,重点嫌疑对象不放过;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规范取证,确保现场检查、检测、取证合法有效;经核查确实存在窃电、违约用电行为的客户,各单位要依法足额追缴电量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切实维护公司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