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期间能不能处置资产,资产未处置的企业注销 |
释义 |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处置的是与公司清算活动有关的资产,那么是可以进行的。公司在清算期间,公司还是处于存续的状态,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t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质押股权怎么处置资产 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股东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将财产抵押。如果股权质押在先,且质押合同中就公司财产抵押、处置等有限制性规定的,遵从股权质押协议的约定,如有违反,可以追究出质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公司财产抵押办理了登记,已经依法设立,通常情况下也不能以股权质押在先要求撤销财产抵押或确认无效。 不良资产处置的流程是怎样的 不良资产的处置的一般经过如下程序: 一、确定拟处置标的、处置公示。 二、进行尽职调查。 三、谈判:一般情况下,评估结果出来后资产管理公司再与投资者拟定交易价格及交易结构。但常常是,边评估边谈判。 四、报批:处置不良资产需要资产管理公司项目组撰写处置方案进行报批。有的项目办事处有权批复,不良资产损失大的还需要报总公司批复。 五、拍卖:不良资产进行批复后选拍卖行,拍卖行再刊登拍卖公告并组织拍卖。 六、签约付款:协议版本由资产管理公司提供。 七、债权交接、债权转让公告。付清款项后,资产管理公司将移交不良资产借款合同、不良资产催收通知、不良资产抵押权证的资料,并通知债务人、担保人债权已转让不良资产,让债务人、担保人向购买方履行还款义务。 不良资产的处置有哪些法律风险 在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债务追索和资产处置方案两个方面: (一)债务追索。债务追索是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向债务人追索债务的权利,它具体又包括主债权、从债权和债权人的其它权利三个方面。一般来说,不良资产的主债权是比较清晰的。但也存在不清晰的情况,如果工作疏忽和对国家利息政策掌握不一致,债务人和资产公司在债务本金和利息的计算上可能产生不一致。所以我们依法正确主张债权本金和利息。 (二)资产处置方案。 资产公司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资产处置方案采取的资产方式必须是国家法律规定可以采取的资产处置方式。 2、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批程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资产处置有关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公司注销了还能不能提起诉讼,公司注销后的诉讼主体 不可以的。公司名称和法人注销,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是不能再做为诉讼主体资格的。但是如果未依法清算并注销的,可以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 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末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公司注销期间股权能否转让,公司注销股权转让 公司注销期间能股权转让。公司解散清算期间,股东有权继续行使股东权利,依法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内容由 梅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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