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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公积金购买条件
释义
    

法律主观:
    


    公积金提取是一种很常见的情况,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去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但是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话,就需要满足条件。一、个人公积金取款条件1、住房所需提取。公积金缴存人如果有购房、建房、装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公积金。另外如果公积金缴存人目前有商业住房贷款需要偿还,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如果缴存人目前租房居住,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提前公积金由于租房支出。2、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缴存人本人或家属若患重大疾病,或需要做重大手术,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这样可以减轻病患家庭的经济负担。3、生活支出提取。如果公积金缴存人被例为低保户,贫困户,那么在这种条件下,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补贴家用。4、销户提取公积金缴存人离休、退休,或出国定居、死亡等情况,可以申请注销公积金账户,注销公积金账户可以一次性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提取。二、公积金怎么缴纳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三、住房公积金的特点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必须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可以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3、福利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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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