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具体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条件以下: 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以行政判决书为例,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前提条件;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 5、符合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