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不经营会怎样 |
| 释义 | 首先,我们应当了解在公司注册之后,没有进行经营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注册的公司应当要进行经营,如果长时间没有进行经营活动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根据具体的实践中,这种情况较为少见。其次是税务部门,税务的申报是以银行中的账户的流动资金为准,当没有资金的流动,我们可以进行零申报,但是如果有进行资金的流动,则需要根据账目进行申报。 但是出于节约公共资源的目的,当没有进行经营活动的时候,建议公司注册法人当相应的国地税部门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申请注销相关业务,此时对于当事人主动性的行为,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注销的处理。但是长时间没有经营的时候,当事人也没有进行申报,相关的部门将会予以吊销的处罚。此时相比于注销,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的方式,当事人将被列入黑名单中,对于当事人后续业务的开展,已经后来的相关经济活动将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国地税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处以一定的罚款,时间越长,所缴纳的罚款越多。 当公司没有进行经营活动之后,可以进行注销的处理,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当出现下列情况的时候,可以办理注销,一是公司已经走了破产流程,宣告破产的。二是,根据公司的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应到期的,或者是由于某些原因解散的。三是公司发生了合并或者分立情况的。四是公司被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关闭的,可以申请。满足以上条件的,公司法人应当携带清算小组负责人的注销申请书,法人签订的注销申请书,发生破产的,应当要携带法院的破产裁定,或者其他出具的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经过股东会确认过的清算报告,完税证明和账户注销等文件,到相应的部门办理的注销程序。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可知。具体内容为: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四十七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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