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转出时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车辆转出时需要的手续: 1、在对车辆转让过户的时候,首先来到过户大厅领取一张旧机动车的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以后,就可以办理转移受理; 2、将车子开到过户验车处以后,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把车辆照片贴到检查记录表上,就可以把车停在停车场,到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3、取号以后缴纳过户费,在做转移受理的时候,主要就是填写一些表格,拿着所需要的各种证明和证件; 4、最后将相关的档案带到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缴纳相应的费用,办理车辆上牌手续即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4、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5、机动车的型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不符的; 6、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7、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8、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9、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10、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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