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离了社保怎么办 |
释义 | 一、自离后社保怎么办 按照劳动法你必需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书,到时候才能离职。离职时单位应该给你出具离职证明书。然后你需要带上身份证和离职证明书去社保局打印社保缴纳凭证,到新单位后交给他们就行了。 你离职后单位必需去社保局上报减员,你到了新单位才能继续缴纳社保。有的单位如果要刁难人,它可以不去社保局上报减员,那么你到了新公司就无法续缴。这种情况就只能找当地社保局监查大队投诉,让单位去社保局上报减员。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员工自离不交社保怎么办? 员工与用工单位产生劳动关系,不管是否签署劳动合同,都应为其办理社保,不办理社保属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这个时候员工要做的其实很简单:争取维权。 可自主离职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不需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 可获取经济补偿 员工以上条理由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可主张双倍工资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公司不做补偿,可申请劳动仲裁,员工需保存好工作证、工资条等可证明与单位存在用工关系的证据以备举证;如公司违法解除合同,需承担赔偿金,赔偿金额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两倍;若存在克扣工资的情况,还应足额补完应获薪资(有加班情况还应补足加班工资),当然不管哪一种方式,用人单位都应为员工补交社保。 三、裁员后社保怎么办 公司裁员的,需要补偿员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加班工资,但是不包含补贴。 公司裁员后,社保停缴,由自己或者新公司缴纳。 四、自离,不办离职手续可以吗?那社保那些问题呢,如果自离也不同意,辞职又不批怎么办批怎么办? 自离不办理手续,你就叫一纸劳动合同把你栓死了,你的社保只要在同一座城市动弹不了,再在任何一个单位缴纳不了。必须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如果单位就是不批,你就到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让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个人主张。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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