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动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自动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1、自动离婚需要的条件如下: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4)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 (5)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 (6)一方重婚; (7)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 (8)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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