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不需要公证。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无论该书面协议是否作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后,该协议的证据效力会更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