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违法。纪念币是一个国家为纪念国际或本国的政治、历史、文化等方面的重大事件、杰出人物、名胜古迹、珍稀动植物、体育赛事等而发行的法定货币,它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质量一般为精制,限量发行。纪念币上都会有指定的面额,可以流通,但是一般人不会将纪念币用于支付活动,因为纪念币的价值一般会比面额高。纪念币的本质依旧是货币,只不过是国家人为地赋予它一定的纪念意义,使之成为了纪念币,所以除了有纪念价值,其他方面跟一般货币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发行纪念币。 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 第二十五条 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