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执法封条被撕了怎样处理 |
释义 | 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撕毁行政机关封条是属于妨害执法的行为。 撕封条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擅自拆除封条是违法行为,私自揭封条,属于妨碍执法,触犯了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条例,可能会被提起公诉,甚至引为相关判决的加重情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严重点如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贴封条有规定,执法中贴的封条不准私自撕毁。如果是执法部门贴的,具有法律效力。 有权力贴封条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但是性质有所不同,行政机关的封条主要是固定财产或者场所的状况(相当于固定证据),而司法机关的封条则是一种权力限制。不论上述哪种情况,任何人均不得撕毁封条。 行政机关贴封条的作用是固定证据调查取证,好像调查取证的时间是有期限的(15天,有必要可以再延期15天),当取证完毕或到达期限后应给予解封封条。而司法机关的封条是权力限制,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过时间可以很长。 私自把封条撕了相当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罚款并处以行政拘留。 封条违法吗 二、法院查封和解封房产的程序是什么 (一)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二)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三)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如查清无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应作出解除查封的决定(在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中),报经批准后,取消封条。 依据新的行政强制法,强制措施最长30日,经批准最多延长3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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