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必须设置董事会吗 |
释义 | 有限公司不是必须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呢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2、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 3、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4、公司资本规模,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 5、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6、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 7、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如何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2人,其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对外代表公司并行使职权。此外,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兼具了相当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身份。执行董事可兼任公司经理,其产生由公司章程决定。执行董事的产生的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委派还有一种就是选任的方式。 三、多少人才会成立董事会 有限公司由三到十三个董事组成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由五至十九个董事组成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可以设立一名执行董事。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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