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
释义 |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般是指,没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方法来吸收公众资金,私自打着吸收公众存款的合法名义,行为人向社会中的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且许诺会履行的义务和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一、集资诈骗该怎么认定 认定集资诈骗罪的标准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非法集资诈骗,数额较大;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客观方面,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本息,扰乱金融秩序; 3、侵犯对象为公众存款;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非法集资罪的认定标准有什么 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 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 4、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案件中,主要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三、非法集资怎么才能立案 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