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的退出方式以下: 1、股权转让,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致,可以直接转让,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 2、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 4、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公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该条规定的情形之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5、解散公司。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比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这是其中一个可以解散公司的条件; 6、破产清算退出。 总之,股东合法退出公司的方式有,股权转让、公司减资、主动要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等。但是,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