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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恋爱期间男方赠送女方的东西,分手后是否需要退还
释义
    恋爱同居期间互赠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不需返还;但如果是大额财产、彩礼或可撤销赠与的,需要返还。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财物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在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通常不需要返还;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或者属于可返还的彩礼,或者存在可撤销赠与的情况,那么就需要返还。《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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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9: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