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城市路边的树归城市园林局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部门管,但个别的地方可能有私人承包,需要通过园林局找到相关负责人,若是在小区内部,则归物业环境管理部管理。《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