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车辆需要申领安装警灯、警报器的,使用者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申请领取使用证的规定,持单位代码证、行驶证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领取审批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图案的喷涂以及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安装、使用规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六十六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遇交通受阻时,可以断续使用警报器,并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在禁止使用警报器的区域或者路段使用警报器;(二)夜间在市区不得使用警报器;(三)列队行驶时,前车已经使用警报器的,后车不再使用警报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