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应付账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有:1.应付账款长期挂账,主要表现在企业的若干“应付账款”明细款项长期未付而挂账。2.虚列应付账款,调节成本费用。3.利用应付账款,隐匿收入。4.故意增大应付账款,如某企业采购人员在采购某物时,会要求对方开票员多列采购金额,套取企业现金。5.利用应付账款,套取现金折扣。6.故意推迟付款,合伙私分罚款7.隐瞒退货。企业向供货单位购买货物后,取得了蓝字发票,但又因故意把货物退回,取得了红字发货票,而作弊人员用蓝字发票计入应付账款,而将红字发票隐瞒。8.不合理挤入,假公济私。有些企业对于一些非法开支或已超标准或规定的费用,人为挤入“应付账款”进行缓冲。9.用商品抵顶应付账款,隐瞒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