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承包人自己受伤谁负责 1、承包人自己受伤的负责人,视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定作人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2)若定作人对承揽人的行为有过错误指示等,那么对于承揽人的行为后果,定作人也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承包人的义务有哪些 承包人的义务如下: 1、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严格施工;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3、按期完成和交付合格工程; 4、保修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