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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异议登记什么意思
释义
    一、异议登记是什么
    异议登记是指登记机构按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将其认为登记簿记载错误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的行为。
    异议登记是为了保护真正权利人利益,避免登记簿记载权利人滥用登记的公信力而暂时击破登记公信力的一种临时性的保障措施.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的规定,若利害关系人在异议登记事项受理后,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异议登记的有效期从受理之日起算为十五日。若利害关系人在十五日内提起起诉或申请仲裁的,利害关系人就需携带立案通知证明到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有效期续展手续。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如果利害关系人对于不动产登记簿上所记载的权利有异议的话是可以提出异议登记的,相对应的,申请人也可以申请撤销异议登记,其次再满足一定的情形下,申请人或者是权利人也是可以直接申请注销异议登记的。
    二、一般如何才能撤销异议登记
    直接申请撤销或到法院起诉撤销即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登记申请人或者土地登记簿记载的土地权利人可以持相关材料申请注销异议登记:
    (1)异议登记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没有起诉的;
    (2)人民法院对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起诉不予受理的;
    (3)人民法院对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的。
    异议登记失效后,原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异议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三、怎么样办理房产异议登记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申请表;2、登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3、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并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4、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5、登记机构凭人民法院、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
    四、房产异议登记按什么交费
    按照房产局要求收费。
    所谓异议登记就是将因继承、买卖等发生房地产权属争议的房地产予以异议登记,以警示买房人该房屋有权利瑕疵,它为保护真正房地产权利人提供了登记救济的手段,也保护了买房人的利益。实施异议登记后,若在法院等部门受理房地产权属争议民事诉讼前,申请异议登记,以警示有意向购买该房产的买家,买家若视而不见,那么该交易将被视作为恶意交易;若在法院等部门受理争议后,申请异议登记,则可限制房地产权利转移。如一买房人购买了一套有权属争议的房屋,因此而陷入诉讼之中,最终该交易行为被法院确认无效。实施异议登记后即可避免这种情形发生。
    办理异议登记的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是在更正登记不能获得权利人同意后的补救措施。异议登记使得登记簿上所记载权利失去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因此异议登记后第三人不得主张基于登记而产生的公信力。
    办理异议登记需要房地产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
    4、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异议登记的流程是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申请表;
    2、登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并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4、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登记机构凭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
    五、办理房产异议登记手续
    申请房产异议登记程序:
    1、当事人准备好一份房屋异议登记申请书。在申请书请将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等事项详细写清楚,会方便房屋交易中心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2、携带本人身份证、、申请书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异议登记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会设有专门办理不动产异议登记手续的柜台。根据柜台工作人员的要求,申请人填写相关的表格。
    3、交纳异议登记费。的收费标准大概在75元左右。
    4、领取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异议同意书,异议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5、异议登记办理完毕后第二天开始计算,15日内到起诉。
    6、成功立案后,将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送回房屋交易中心异议登记柜台。
    7、在整个诉讼期间,房屋过户都处于冻结的状态。直至撤诉或是案件结束后,异议登记方可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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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2: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