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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幼儿教师资格制度从何时开始实行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教师资格制度。自1994年1月1日实行。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幼师资格证是幼儿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学教育类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幼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依法治教
    1、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自觉遵守《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3、遵守会议制度和学习制度,不无故缺勤;
    4、政治学习,认真做记录,每学习一次要写一篇心得体会;
    5、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6、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人生观;
    爱岗敬业
    1、热爱教育,以校为家,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学校利益。
    2、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3、认真备课,严格遵守上课常规,认真批改作业,无错批、漏批,有条件时尽量面批,严格遵守教学常规,不敷衍塞责。
    4、不迟到、早退、中途离开课堂,不带手机进课堂。
    5、不随意发牢骚,说怪话;不传播封建迷信、资产阶级自由化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6、不得体罚学生。
    热爱学生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建立和保持人人平等的师生关系。
    2、发现和鼓励学生的积极因素,严格要求学生,耐心教导,做到严而有格,严而有恒,严而有方。
    3、坚持教学相长,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私自让学生停课、停学。
    4、认真贯彻德育纲要,落实“三规”,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
    5、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严谨治学
    1、树立优良学风,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参加各项进修和教研活动,提高教研水平。
    2、每人每学期学习一本教育丛书,有读书笔记。
    3、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4、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突出个人专长,形成自己教学特色。
    5、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认真作记录,提高自身理论水平。
    团结协作
    1、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不做有损学校及他人声誉的事。
    2、青年教师和老教师要互相学习,互相关心。科任与班主任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教育教学工作。
    3、向先进学习,对积极要求上进的教师给予热情支持,不讽刺、不挖苦、不说怪话。
    4、在学生面前,不说笑打闹,不直呼姓名,不说有损其他教师的声誉的话,维护每一位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5、理解和支持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严格遵守第一责任人制度,有不同意见,逐级向上反应,不能无理取闹。
    尊重家长
    1、认真组织家长用好综合评价手册,主动与家长联系。
    2、每学期组织一次家长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3、做好家访工作,每学期普访一次做好普访记录。
    4、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不指责学生家长。
    5、围绕家教主题,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集体活动。
    廉洁从教
    1、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
    2、严格按收费卡收费,不收取学生的礼物。
    3、不得用师生关系向学生家长索取利益。
    4、不向学生推销商品,获取利益。
    5、不利用职责之便贪占公共财产,谋取私利。
    为人师表
    1、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
    2、谈吐文雅、服装整洁,举止端庄,不使用低级庸俗语言。
    3、严于律已,工作时间内不聊天,不玩牌,不下棋,不打球,不做个人私事,空节在自己办公室内备课,批改作业或学习业务知识。
    4、举止文明,作风正派,不看黄色书刊,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传销活动。
    5、搞好环境及个人卫生,预防疾病;各室、组要把好三关(关窗、关门、关灯)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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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