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看具体情况定。个人转让非上市企业股权是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转让上市公司股权 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免征与不征是不同的,免征是指个人转让上市企业的股权本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内,只是因为国家照顾个人,免于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 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股权转让所得,应 缴纳个人所得税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转让股权,以 股权转让收入 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 扣缴义务人 。 法律客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六 将第六条修改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