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留资格一般等多久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申请“在留资格”需要提前六到七个月开始准备材料。学校会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提交到入管局。四月生材料的提交时间一般是十一月下旬至十二月中旬,在留结果发布的时间一般在二月下旬。十月生材料的提交时间一般是五月下旬至六月中旬,在留结果发布的时间一般在八月下旬。 法律依据: 《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对留学生要进行入学教育,介绍我国的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帮助他们了解我国的教育制度,适应我国的生活习惯。结合留学生的思想情况,要经常进行勤奋学习、遵守法纪、团结友好的教育,帮助他们了解我国的政治、历史、文化、经济和风俗习惯,并根据不同对象,介绍我国的政治主张。思想政治工作要有针对性,通过耐心细致、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提倡中国师生同留学生交朋友。 第十七条 留学生可以参加我国公开的政治活动和所在学校中国学生会的有关活动。我国为国内、国际重大节日、纪念日和重大事件举行的集会、游行等活动,留学生可自愿参加,学校应加强领导,做好组织管理。不吸收留学生参加我国内部的政治性活动。 第十八条 留学生在保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经学校审查同意,可在校内指定的地点和范围,举办庆祝其国庆日、独立日、革命节的本国或多国性的活动,如放映电影、举办图片展览、张贴宣传品等,但不得有反华、淫秽或攻击第三国等内容。学校发现有不宜放映、展出的内容,应该要求其剪掉、撤换或停止其活动。 第十九条 对留学生的重要传统节日或宗教节日,学校不放假,如学生请假,可准假一至三天;由外地回驻华使馆过节者,准假不超过七天。校内不提供进行宗教仪式的场所。如留学生要求到寺庙或教堂举行宗教仪式,可自行联系前往。 第二十条 留学生在校内成立以学习和友好为目的的本国或多国的学生组织,应由组织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成立跨学校跨地区的组织、举行集会或游行,均应由组织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按我国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到学校同本国留学生会面,应按照会客制度进行。如要求学校提供场所,可同意。如要求学校安排会见其他国家的留学生或举办有其他国家留学生参加的活动,应视不同对象和条件,或婉拒或允许其自行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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