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摩托车是不可以走非机动车道的。其通行规定为: 1、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2、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摩托车是机动车的一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借道行驶的时候,要在借道完成后迅速返回规定的车道内行驶。摩托车走非机动车道,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会扣1分。如果驾驶摩托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扣3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