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拍卖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地产是否有重复查封; 2、是否取得了许可意见; 3、如果发生用途转换,应注意补齐相关手续; 4、拍卖房产有无共有人; 5、有租赁登记的房地产拍卖,必须先告知承租人; 6、分层的房屋拍卖,会取得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 7、公告中说明房屋的详细信息; 8、建筑成套的房屋,不得分割拍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条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