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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一定有章程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分公司 是总公司 管辖 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 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也无自己的章程, 公司名称 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作为法人的 有限责任公司 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_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 公司法 》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 民事诉讼法 》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 诉讼 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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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0: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