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因为债权纠纷、 财产保全 等而被 法院 冻结银行账户的人不少,那么账户被法院冻结了怎么办?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 法律知识 , 网 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账户被法院冻结了怎么办 您可以到法院申请复议,要求依法解除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仲裁 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除此之外,如果真的保全有误,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因为很多账户涉及到支付 贷款 、发放员工工资等重要业务。依据我国 民事诉讼 法的规定, 诉讼保全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设备存放费用,属因保全损失造成的必要费用。 附上一份不服财产保全的复议申请书。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账户被法院冻结纠纷而需要帮助时,在网上有很多律师,任何问题都可以来网站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