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宪法的地位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效力和法律权威。基本原则如下: 1、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即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归人民所有; 2、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一般说来,人权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3、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5、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宪法明确规定了党的领导地位,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