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都昌返乡政策有哪些 |
释义 | 一、请来(返)浔人员关注江西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风险提示的地区以及有上述地区所在市级行政区旅居史来(返)浔人员到达属地后应按照属地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入境人员(含澳门入境人员)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国内高风险地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国内中高风险地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国内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检测。 来(返)县人员的"四查一测"重点先查验赣通码、再查验行程码。在查验赣通码时,要查验其身份证,确保赣通码的身份信息与身份证的信息一致。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省外14天内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来浔返浔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当地社区(村组)、单位或酒店,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闭环管控措施。 当前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县区。低风险地区和无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之间人员(含各类学生)可以自由有序流动。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行核酸落地检。各地各部门要优化跨区流动防控举措,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 九江都昌县重点人员最新隔离管控措施 1、涉疫重点地区所在县(市、区)其他低风险地区入县人员管控措施。 2、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来(返)县人员,由属地乡镇督促相关人员落实3天2检,做好健康监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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