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北京欠钱不还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在北京欠钱不还怎么办? 1、首先可以和对方合理协商,如果对方仍旧不还,那么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 2、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 3、若该债务人已下落不明,则在其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4、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此时仍可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 1、但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一套程序,短则两三个月。【法院讨债弊端】如果债务人逃逸,从立案到宣判再到执行,要公告三次。如果要评估、拍卖债务人的资产,则还要公告,时间可能会延长至一年以上,其间债权人要投入比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2、诉讼、执行是有一定成本的,如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等。有律师指出,综合衡量一下成本,1万元以下的债权追偿最好不要采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办法。从成本考虑,5万元以上的债权才值得采用这种办法。诉讼成功并不等于执行成功。如果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法院也束手无策,也就是平常所说的“执行难”的一种。还要注意的是,一般债权诉讼时效为3年,过了3年就视为放弃债权。 3、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最好的办法,诉讼是是万不得已。如有借条的话,向法院提起诉讼时会比较容易。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后拒不归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4、《刑法修正案(九)》第三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规定同样适用于“精神老赖”。因此,法院应用足《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法条,对于那些有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精神老赖”,也应视情节追究刑责,提高“精神老赖”的违法成本。 综上所述,追讨债务最好的方法是协商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强制债务人执行还款义务,对有明确的被告,有确凿证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诉讼成功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债权消失。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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