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虚拟货币不是真实的货币,其交换的运作就像一个货币媒介在一些环境中,但不具有真币的所有属性。 后来官方将其定义为“既不是由中央银行或公共机构颁发的,也不一定连接到法定货币值的数字表示。但由自然人和法人接受的一种手段支付和可转移,储存或电子交易。总之就是不是货币,但是在一定情况下,很多人却认可它,并乐于使用它,比如腾讯的Q币,比特币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 债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